mandag, november 12, 2007

两棵枣树

念高中时,在写作方面总是面对种种限制。那天在乘搭公车上学的途中,望见一树一树的绿影在窗外迅疾飘过。突然想起高中老师所给予的‘忠告’:“有些名作家的写作方式,你们千万不可以模仿。‘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是鲁迅先生的名句,但他是鲁迅,你们不是。如果你们也写出同样的句子,只会使文章显得拙劣。”

那时听见老师这么说,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有些不忿与不服。老师似乎认为,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完全取决于作者的知名度。作家一旦成名了,那么他就有无限的创作自由,也就是所谓的poetic licence。写出来的句子,无论如何颠覆传统的文学模式,无论如何不从文字的特定形态与框框,也总会获得保守评论家的认同。如果换成是我们这一群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写出这种文章,肯定会被老师训话,罚另写一篇。若‘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换成是我写的,稿纸肯定早已被扔进废纸篓。鲁迅早已被中国读者抬上神台,他所写的文章纸香字馨;但如果我们也学他以半文言半白话的方式写作,老师一定马上批评我们语病连篇,满纸霉味。

王安石写了“春风又绿江南岸”,结果此句从此成为经典。不提古人,来谈今人。方文山满肚墨水,随便说句话也充满诗意,就连一句简单的“早安”也足以教听者认为他文采非凡。他大笔一挥,形容爱人的苍发凄美了离别,使整首词都蕴含了深情。王安石与方文山都灵活地将形容词用作动词,使作品增添不少色彩。但是,若换成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庸才粗人写出同样的东西,肯定会遭人唾弃。同样的内容,不同的眼光。眼光之所以不同,只因作者不同。

文学作品应是独立的创作,不应受其作者的身份地位影响。一篇文章是否拥有文学艺术价值,必须以客观的角度去判断。读者不能因其作家已在文坛奠定了地位而把他所写的垃圾当瑰宝,也不能因其作家默默无名而把他所写的杰作当糟粕。作品烂就是烂,好就是好,它的品质只取决于所包含的美,而非作者的知名度。诺贝尔文学奖得主V.S. Naipaul的新作最近被Time杂志贬得一文不值;Time杂志所体现的是对文学作为高尚艺术的尊敬与崇拜。文学不容玷污,若Time杂志书评埋没良心地称赞Naipaul的新作,将会是对文学的一大羞辱与背叛。


从事文学工作,最重要的还是良心,必须凭专业与客观的眼光去批评一篇作品,而不让外在因素左右自己的判断能力与结论。只有依据自己的想法诚实地针对作品作出批判,才是对文学最大的尊重。

3 kommentarer:

eriko sagde ...

*点头*

eriko sagde ...

总对这些评论持有不解。既然是文学,也就是艺术,那么曾几何时艺术是能很客观评论的?能够欣赏其中的美在与心、心中的那双眼、那份对作者的体会。

虽然以另一个角度去看,所谓拥有“价值”与否也是另外一种对作者的肯定。是的,许多作家的实力无庸置疑。可是,还是希望创作回到它最原来的本质。因为,再青涩的作品也是感情的抒发,无人能评论一个人的情感吧。

恕我胡言乱语。呵呵。

Miao 妙 sagde ...

当然,艺术评论一向来是十分主观的。我所谓的客观是,读者不应因对作者已有某种成见而影响自己判断一部作品的能力,因为这样一来,你所评论的不是作品,而是作者本身。我真地相信作品与作者是完全脱离的,一旦作品完成了,它便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如果鲁迅写‘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可以被接受,那么如果换成是我写,大家就不应该有议论,嫌我的表达拖泥带水。如果评论家称赞那句话写得好是为了给予鲁先生肯定,那么我这位有志气有才华的小作家就不需要鼓励吗?鲁先生已经得到很多肯定了,他还需要那么多肯定干嘛?更何况,文学评论的目的从来就不应该在于恭维。

我认识一位本地作家,她与《联合早报》的文艺版总编室好友。她告诉我,她十分欣赏这位总编的性格,因为他从来不妥协。有时候名作家投稿,他读了之后觉得作品不好,照样会投篮。本地名作家尤今的作品就曾经被他拒绝过。当然,现在总编已经换了,文艺版的水准也跟着急速下降。

我从来就不相信真情的抒发能为作品扳回分数。是的,我们无法去评论他人的情感,但是我们可以去评论他的抒发方式。如果一个小学生写一篇关于他母亲的文章,写得非常真挚,但是文笔生涩,请问老师还能给他高分么?文学不仅仅是真情的流露,它也必须有一定的艺术水准,而若要掌握这些艺术技巧成为像高行健一样的翘楚,我个人认为,需靠五分努力和五分天分。这也就是精英和普通人才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