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ag, september 07, 2007

关于窃。

她是一名精神极度失常的十九岁女生,生长于鸟不拉屎的新加坡。她对道德、宗教与政治的许多看法与原则都异于常人,导致有些和她谈及这些话题的人都被她所发表的言论吓坏,一口咬定她的精神肯定不正常。譬如,她认为只要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没有损害他人的基本利益与权力或加害于社会,其行为就不应该被归纳在法律的约束范围之内。因此,她不反对乱伦。但是,她却坚决反对乱伦的夫妻传宗接代,因为医学已证明拥有乱伦关系的父母的孩子们在生理方面的发展往往都受到严重的局限与困难。人生那么苦短,为什么还要使下一代在承受生命之苦的同时扛着如此沉重的包袱呢?

她相信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自主权去决定自己的命运,也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这点。只有这样,受压迫的人们才会有勇气与智慧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尊严与权力。她认为人类不应该低估自己的力量,即使没有上帝,人类也可以活得很坚强。她对人类有信心,人类已经创造了那么多美丽与奇迹——例如,科学、诗歌、音乐、哲学等等——如果人类愿意不停地坚持下去的话,世界将变得越来越文明,而文化的蓬勃也将日趋显而易见,熏陶着世世代代的人们,千秋万代。但与此同时,她也对人性感到绝望,人类对地球与其他生物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若不及时收手的话,大自然所受的破坏肯定就完全无法弥补了。

刚才提到她生长于鸟不拉屎的新加坡。新加坡之所以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并非因它的地理位置极为偏僻(新加坡其实就位于地球赤道),而是因为它的政府非常讲究和谐(当然也包括视觉上的和谐),因此整座城市的轮廓已在建筑师细心的设计与规划下高度统一化,每一处转角都呈现着同样的容貌,每一条街道都带着相同的表情,结果连流浪的鸟儿也不敢在这儿随处拉屎,唯恐破坏这整齐的环境。(当然,“鸟不拉屎”其实只是一种夸张的比喻、一个有趣的形容词。事实上,地球上根本没有一方土地是完全不受从天而降的鸟粪突袭的。)一切太有规律,有时候教人窒息。有时候,新加坡的城景显得异常冷漠,无论走到哪儿,所看见的都已经无法带来任何惊喜,也没有任何秘密等待人们去发现。有时候,她会想,为什么不让这块土地保留一些最原始的状态呢?即使是一处杂乱不堪的废墟,但也许乱中有序,也许还能从中觅得一些意想不到的美丽与和谐。

她欣赏所有美丽的景物和人儿。她崇尚理性思考,但却无法自拔地沉溺于没有逻辑与道理可循的美;她明白美只不过是一种很抽象的概念,但是如果缺少了美,人生还有什么值得眷恋的呢?美是勾魂摄魄、牵梦萦魂的,它是一份深深的感动、一种难忘的震撼、一股感情的澎湃。她认为,人类必须传授给下一代的,最重要的并不是道德的观念(虽然这也很重要),而是对美的判断。

她的骨子里有一股傲气,在七大罪恶当中,她的骄傲是她最大的罪恶。有时候,她自视过高;有时候,她恃才傲物;有时候,她认为自己位于万人之上,对红尘的纷扰表现得不屑一顾,使自己看似充满不食人间烟火的睿智,但有时候内心是真的很在乎。她和《红楼梦》里的尼姑妙玉同名,在书中,曹雪芹以“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形容尼姑妙玉,其实也颇能形容她。已经有多少次了,她曾经想过要放下,但是由于年纪尚轻,不曾经历过沧海桑田,不曾饱受过世间风霜,因此终究无法悟禅、看破。也许到了最后,始终没有醍醐灌顶的她会觉得,一生中无欲无求又有什么好?心如静水,没有快乐,没有悲伤,没有要求,没有期盼——这样的生活真的适合她么?她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有时候,她明明知道自己错了,但是也不愿意道歉,因此她时常不小心地以不妥协的强硬态度伤害自己所深爱和关心的人。也许她还不懂得爱,因为真正爱一个人,就不应该在乎自己的面子多于在乎他/她。也许她已经懂得爱,只是还无法做到。

在择偶方面,她希望她的伴侣是个温柔、聪明、忠心、经济独立、举止谈吐得体大方而又幽默的人。温柔很重要,因为温柔的人懂得包容、付出、尊重、关爱;聪明很重要,因为他可以给予她更多启发和智慧;忠心很重要,因为爱情和婚姻是非常神圣的盟约,绝对容不下任何背叛;经济独立很重要,因为没有面包的爱情迟早会因为面临缺少面包的问题而无法持久;举止谈吐得体大方很重要,否则出不了厅堂,如果行为粗鄙,也就代表这个人没有涵养;幽默更重要,否则如何陪她笑看红尘、轻松待世?如果没有幽默,她会活得很累,因为世界太灰暗;人生在世,就应该体会轻盈的快乐,使自己开心一点。

她敬仰所有有主见、有思想、有原则、有品味和有骨气的人,但她知道,很多时候,原则是必须放下的,但是骨气却绝对不可以放下。勾践为一雪战败之辱,放下尊严和原则,卑躬屈膝地侍奉吴王,甚至不介意在吴王病重时尝粪以博取吴王信任,只为乘吴王卸下防卫时攻打吴国报仇。在某些情况下,原则可以暂时放下(但是必须时刻铭记在心,千万不能忘记),但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一定要有骨气,才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是,回想起勾践的那份执著和那教人肃然起敬的牺牲精神,在走到人生的尽头,撒手人寰时,又有什么用呢?战国时期以后,越国也早已不复存在。岁月荏苒,光景更迭,又有什么是永恒的、值得留念与执著的?

她原本想以较新颖和有创意的写作手法写这篇自我介绍,但是最终却还是以老套的第三人称方式完成了这篇文章。明明想不落窠臼独树一帜,最后还是无助可怜地落入俗套。生活中真是有太多太多不尽人意的东西了。

1 kommentar:

Blog in English, auf Deutsch sagde ...

interesting enough. i agree with most of the statements here but the last two paragraphs